防外因火灾安全技术措施 (一)严格执行井口检身制度,防止发火工具带入井下。 (二)井下硐室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及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布头等都必须集中存放,定期送往地面处理,硐室内必须按规定配齐防灭火器材。 (三)井下禁止使用灯泡和电炉取暖,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四)井下所有设备必须使用防爆型的,机电部门认真作好电缆、电器、设备选型工作,不合格的不准下井使用。 (五)机电部门对供电系统中各设备的保护装置做好整定工作,并根据负荷情况及时调整,严禁甩掉保护装置不用。 (六)各单位必须搞好所使用管理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润滑部位及时加润滑油,防止因摩擦起热引起火灾。 (七)用液力联轴节皮带及刮板运输机,联轴节油必须是高含水难燃性传动液,不准用其他不合格的油质和水代替,易熔合金塞严禁用木片及其它材料代替。 (八)所有电气设备都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修,严禁出现失爆和带病作业。 (九)皮带运输机的防跑偏、打滑、过载、满仓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十)井下电缆、皮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