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物资器材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防灾物品器材管理,控制费用开支,当遇见自然灾害时能有效、合理、迅速的防范,根据光伏电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第二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第三条 综合事务员负责全场防灾物品器材的采购、保管。负责防灾物资器材的验收、入库、发放与统计、保管等管理工作。第四条 各值和检修班组设专人负责防灾物品器材计划申报、统一领取以及控制使用。第五条 光伏电站每月(年)要编制出下月(年)的防灾物品器材费用使用计划,报公司审批。第六条 实行每月月末各值和检修班组将已经编制的下月计划经光伏电站场长审批后报公司审批备案,由光伏电站按计划实施采购并执行物品入库和领用手续。第七条 若需采购临时急需的防灾物品器材,由班组专人填写防灾物资申购单,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急需采购的原因经班组负责人审定同意后由综合事务员报场长审批同意后,实施采购任务。第三章 物品采购第八条 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