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保证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本项目发包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与承包人( )特签订消防安全协议。 第一条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2、督促、指导施工承包人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3、组织承包人对施工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消防安全隐患。 第二条承包人职责 (一)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对建设标段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二)在建设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及消防设施平面图,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