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煤矿发展问题及政策分析 小煤矿的含义在不同的场合下,有不同的理解。根据不同的含义,小煤矿的数量及其产量将是一个不可调和的数据,有的甚至相互矛盾。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把小煤矿看作广义的概念。从生产能力方面来件,小煤矿的生产能力是有限的,一般不超过30万t/a.从所有制的角度来讲,小煤矿是以乡镇煤矿为主,同时包括部分国有煤矿小井和私营煤矿。从企业经营角度来讲,小煤矿一般只拥有1至2个矿井,年销售额度低于3000万元的煤矿。 小煤矿的发展,是因为六五初期,我国煤炭供不应求,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为此,国家放宽了办矿政策,大力发展乡镇煤矿,为满足国家对煤炭的需求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监管不力、管理失控,到1998年,仅乡镇煤矿最多曾达到8万多个,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43还多,出现了小煤矿乱采滥挖、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人员伤亡等严重问题,扰乱了正常的煤矿生产和经营秩序,对国有大矿造成了严重冲击,大有泛滥成灾之势。 为此,国务院决定从1998年11月开始对小煤矿实施关井压产。据初步统计,到2021年底尚有小煤矿2.5万多个,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