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电离辐射的控制与防护 (一)高频电磁场的防护 1确定场强的发生源。对高频电磁波的产生源进行屏蔽。高频振荡电路、高频馈线、高频工作电路三部分,一般为强辐射的发生源。熔炼用的感应炉、外延用的感应线圈及介质加热时的电容极板没有屏蔽时,也可成为场强主要发生源。此外,由金属通风管道和高频车问敷设的金属网所形成的二次辐射,也会使作业场所的场强显著增高。 2屏蔽的主要要求。用金属导体将辐射源屏罩起来,屏罩要有良好接地。为使高频设备易于散热或设置观察孔时,可加设铜丝网(一般可用22目时的紫铜网),在采用屏蔽小室的全面屏蔽时,铜网结构还可以大大简化通风和照明问题。 3作业场所超高频辐射卫生标准。连续波:一日内8h暴露时不得超过005mWcm2(14Vm),4h暴露时不得超过01mWcm2(19Vm);脉冲波:一日内8h暴露时不得超过0025mWcm2(10Vm),4h暴露时不得超过005mWcm2(14Vm)。 (二)微波辐射的防护 微波辐射的防护基本原则如下: 1直接减少源的辐射 如操纵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