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品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售后废品管理,提高管理效率,确保油料旧件存放安全。 (二)范围:废旧物品包括废机油,更换下的旧件(含保险事故和机修件),备件包装 纸箱等包装物。客户要求自行带走的旧件不在此范围。(三)、 管理办法: 所有废旧物品由备件部统一管理,包括存放,清理和处理,废旧物品收入,由备件部 设立单独台账统一保管。1、 管理规定11. 维修过程中的用剩的零部件(大修包等)或辅料(油漆,机油,防冻液等)以 及机油桶不得私自处理,必须存放于废油、废物室指定区域1.2 维修过程中更换下来的机修件(机滤除外)存放于废油、废料室。钣金件存放 于钣金拆装件室,待车辆完工后三日内转存于废油、废物室1.3 保修更换的零部件及时交给管理员处理,不得存放于维修车间1.4 对于维修过程中更换下的旧件,特别是带有油渍(如转向油泵,燃油泵等)车 间须负责清洁后交由管理员1.5 每周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人员对存放于废油、废料室的物品进行整理,有利 用价值或变现价值的存放于指定位置,无用的及时清理。2、 保管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