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矿厂设备检修验收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提高设备运转率,明确设备使用岗位工和机修人员的工作责任,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宜于选矿厂各项大修、小修、局部修理任务完成后的验收工作。本标准规定了三级验收原则,验收程序,验收评价,验收项目与内容。3、设备检修验收程序3.1、一般设备单机维修结束后,由班长负责验收,设备维修人员参加,现场进行调试,无异常后双方实行签字交接。3.2、大型设备单机维修后验收由车间主任负责,机电修车间维修人员参加,岗位工、班长四方共同验收,在检修质量过关、运转调试正常后签字交付生产车间使用。3.3、年度、月计划检修的项目,一律由厂部统一组织人员按计划内容进行验收,设备室负责做好验收记录,无异议后,在场验收人员签字,并提出验收评价意见。3.4、所有设备检修验收工作,必须贯彻以自检为主,自检与互检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坚持谁维修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好维修质量关。3.5、验收人员必须要深入现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检修的设备进行检查和调试,不得故意隐瞒,否则要追究验收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