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安全重点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和黑龙江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122号)文件要求,贯彻落实牡丹江市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现将市农业委员会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农产品安全工作机制。 为有效整合力量、理顺关系、明确责任、统筹协调、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市农委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在农委党委的领导下,指导、协调、综合委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定期分析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行动,负责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定期听取各有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并督导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授权,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各有关单位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