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1、安全防火组织 各项目经理部必须组织由安全员为队长,并不少于5名消防值班员的义务消防队。按时实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排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必须立即排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必须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并负责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2、施工现场防火 (1)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要将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管理计划。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仓库和生活区域等。 (3)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巡逻。 (4)不准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易燃物品。 (5)木工操作棚内严禁吸烟,并按时清理好刨花、锯末等易燃物品。保持棚内清洁,木料及半成品要堆放整齐。 (6)工程开工前,凡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都应将消防器材、设施配备齐全,如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消防桶、铁锨等。 (7)电焊割作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的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凡有易燃材料、易爆物品和与明火作业有抵触的部位,严禁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