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保证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目标的实现,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组织领导第一条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制定和检查监督安全工作的执行,公司总经理负总责,分管经理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质安科负责实施。质安科设专职安全监督员、专职电机安全检查员、专职塔吊安全检查员。各项目部也应建立安全领导小组,各工地设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发扬高度的负责精神对一切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及不符合本规定的行为批评和改进措施,在特殊紧急情况下,有权指令其停产,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工地必须服从监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各级安全员要经常总结安全生产中的经验教训。参与制定本工地、本工种的安全细则,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第二条 各项目部、科室负责人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对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在布置生产、检查工作和总结评比时,必须把安全列为生产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抓细、抓紧,使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持久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