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件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配件管理工作,适应生产需要,切实供好、管好、用好配件,搞好设备维修工作,提高设备完好率,确保机电设备安全运转,并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要求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一、配件的计划管理 1、每月15日由机电科召开一次配件会议,各单位的机电包机组长、设备管理员参加,并报下月配件需用计划。 2、凡全矿停产检修需要的配件,有关单位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计划。 3、严格按机电科长审批后的计划进行配件的购置、发放,无机电科长审批签字,不得随意发放。 4、要充分利用库房,严格执行三不申请的原则,即:库存配件规格能代替不申请、能改制利用的不申请、有超储积压的不申请。 5、订购配件应本着择优的原则,必须认真考虑价格因素,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订购价格较低的厂家(包括自制)的配件。 6、若确应安全生产急需,使用单位来不及审批计划时,必须在次日申请补充计划,否则对使用单位材料员处罚50元/次。 7设备随机配件,机电科设备组交配件组,按装箱单查点入库上帐,并建立随及配件发放台帐 二、配件领用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