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室安全、日常巡查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配电系统管理,保障公司办公与动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制造部机电维修班为公司配电室和配电系统的日常管理部门,机修工负责配电系统(含车间内配电箱)的操作管理。第三条 一般规定 1、配电室应门窗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加锁,在门窗上设置警示标志。 2、配电室严禁堆放物料,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但下列物品除外: 2.1 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 2.2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如:扫把、墩布、抹布等) 2.3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 2.4消防器材 3、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堆物、积水。 4、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 5、除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