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煤车间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为及时掌握本车间岗位职业危害情况,必须建立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网络,定期对岗位职业危害进行监测,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冶金车间职业卫生管理规程等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厂部环保科负责本集团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专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二、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监测周期1.粉尘作业1.1粉尘测定点确定,测定项目及测定方法按GB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规定执行。1.2粉尘浓度监测周期:01级危害岗位为3个月测一次;2级危害岗位为2个月测定一次;34级危害岗位为1个月测定一次。监测率为100%。1.3重点防尘设施评价周期为3年一次。覆盖面为100%。1.4定期开展粉尘作业岗位分级评价,掌握有害作业岗位级别。如作业条件改变,应随时组织评价。2.有毒作业2.1毒物监测点选定及测定按冶金车间职业卫生检测规范执行。2.2毒物浓度监测周期:0级危害岗位每年测定一次;2级危害岗位3个月测定一次;34级危害岗位每月测定一次。2.3对防毒设施的技术效果和性能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