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拖车安全技术 l.运送超宽、超高和超长物件前,应制定妥善的运输方法和安全措施,进入城市交通或公路,必须遵守交通法规。运输超限物件时,必须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路线行驶。超限部分白天应插红旗,夜晚应挂红灯。超高物体应有专人照管,并应配电工随带工具保护途中输电线路,保证运行安全。 2.启动前应进行检查并确认拖挂装置、制动气管、电缆接头等连接良好,且轮胎气压符舍规定。灯光、喇叭、指示仪表等应齐全完整;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等应添加充足;各连接件不得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台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燃油箱应加锁。 3.启动后,应观察各仪表指示值、检查内燃机运转情况,测试转向机构及制动器等性能,确认正常并待水温达到40以上、制动气压达到安全压力以上时,方可低档起步。起步前,车旁及车下应无障碍物及人员。 4.水温未达到70(2时,不得高速行驶。行驶中,变速时应逐级增减,正确使用离合器,不 得强推硬拉,使齿轮撞击发响。前进和后退交替时,应待车停稳后,方可换档。 5.行驶中,应随时观察仪表的指示情况,当发现机油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