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负责人安全资格制度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做到分层管理、各负其责,让各企业各部门负责人明确职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 第三条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公司及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制定安全管理方针、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第四条公司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确定安全管理责任人,对公司及各部门负责人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公司设置安全保卫科,负责公司及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安全责任人资格 (一)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提供公司安全管理的必要资源。 (二)公司总经理和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二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公司办公室、安全保卫科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三责任人,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建立公司的安全管理网络,对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罚;协助调查安全事故。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安全责任人资格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