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临时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的安全要求及临时用电许可证、电气检修工作票的管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归口管理以及外部施工单位临时用电的审批工作。 3.2安质环部负责公司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的现场安全监督。 3.3电器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内部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的安装、停送电、拆除工作。 3.4施工单位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确认和电气设备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4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要求 4.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得接入公用电网。 4.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4.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a.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