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类生产施工作业启动前安全健康环保管理,确保所有影响工艺、设施和施工安全环保运行的因素在启动前被识别并得到有效控制,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范(Q/SY1245-2021),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启动前安全检查(pre-start-up safety review简称PSSR)是指在工艺设备设施启动前对所有相关因素进行检查确认,并将所有启动前需解决项目整改完成,批准启动的过程。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装置、设备、设施启动前的安全检查活动。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培训、监督、支持和审核。 第五条 各生产单位和部门执行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定,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条 公司员工接受启动前安全检查培训,执行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第三章 基本要求 第七条 装置、设备设施必须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