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安全预防控制措施 1. 总则 1.1 目的 为保证施工现场起重吊装工作顺利进行,保护操及他人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分(子)公司、项目部施工项目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预防措施 2.1 起重吊装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2.2 吊装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有关责任人员审批。 2.3 汽车吊、轮胎吊、门式吊、塔吊的司机必须经专门培训,并应了解本机的构造性能,熟悉操作方法、保养规则和起重工作的信号规则。 2.4 起吊物件的重量不允许超过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禁止斜吊、拉吊和起吊埋在地下、与地面冻结以及被其它重物卡住的物件。 2.5 汽车吊作业时,支腿应完全伸出,并按规定支垫平稳、牢固。 2.6 机上严禁用明火取暖,用油料清洗零件时禁止吸烟。废油及擦拭材料不得乱泼乱扔。 2.7 起重吊装工作使用的桅杆、人字架等自制工具要有材质证明书及性能证明资料。 2.8 起重吊装工作使用的钢丝绳应离开电线与电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