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中厂房的防爆措施 规定执行 易燃易爆的物品及相互混合后能产生易燃、可燃物的物品应单独分隔存放,它们存放的场所、数量及存放的条件必须遵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厂房通风要使设备达到绝对密闭是很难办到的,所以,必须用通风的方法保证车间的安全,使可燃气体,蒸汽或粉尘的浓度不致达到危险的程度,一般应控制在爆炸下限的五分之一以下。从车间中排出含有可燃物质的空气时,应设置防爆的通风系统,鼓风机的叶片应采用碰击时不会发生火花的材料来制造。通风管内应设有防火遮板,使一处失火时能迅速遮断管路,不致波及他处。设备密封设备密闭不良而跑、冒、滴、漏出的可燃性物质,可使生产环境达到爆炸下限,如果空气渗入设备也可能使设备内部达到爆炸上限,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验收的设备时,必须用水压试验来检查其密闭性,平时应经常测定其是否漏气并采样分析空气中含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当设备内部充满易燃物质时,要采用正压操作,以防外部空气渗入设备内。设备内的压力,必须加以控制,不能高于或低于额定的数值,压力过高,轻则渗漏加剧,重则破裂而致大量排出可燃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