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安全维护管理制度 总务处应对校舍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养护,保证随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对校舍定期查勘鉴定,发现危房或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向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立即封闭停用,按有关规定加固或拆除。大、中维修项目由学校提前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实施。 一、校舍各部按以下要求维修: 1、门、窗保持完整无损,开启灵活,玻璃五金齐全,油漆完好,铝合金窗要保证推拉灵活,玻璃、皮条完好无损。 2、楼房顶应保持不渗漏,无破损、无杂物,平整完好,排水畅通。每年雨季前检查维修一遍,确保使用。 3、墙体应保持完好、平整、牢固、无裂缝、内墙瓷砖不空鼓、无脱落。外墙不剥落、瓷砖不空鼓、不脱落。内墙三年粉刷一次。 4、地面应保持平整完好,无空鼓、无裂缝。地面砖无空鼓、无破损。 5、落水管应保持完好无缺,铁皮管每年刷漆一次。 6、勒脚、散水坡应保持完好无渗,房屋周围应保持排水畅通。 7、楼房顶防雷设施,每年雷雨季节前要检查维修一次,并检测导电功能是否达到要求。 8、水、电、暖设施应定期检测维修,严防跑、冒、滴、漏,确保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