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厂交接班制度 一、 选矿厂应设立交接班会议室。 二、 接班班长应于接班前四十分钟到达现场,了解上班生产情况并接受车间布置的当班任务。三、 接班人员提前三十分钟到达交接班会议室参加班前会。班长或车间主任认真主持开好班前会,对上个班的生产情况应当清楚,准确地进行交待,并根据供矿予报,安排好本班生产任务。四、 接班人员接班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车间,与交接人员共同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工艺操作条件执行情况、安全及卫生情况等,并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五、 交班人员应把本班内设备运行和工艺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过程主动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不得隐瞒故障。六、 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不交不接: 作业条件没有达到技术操作卡片要求; 设备出现的问题能解决而没有解决: 工具不全; 卫生不好; 流失矿砂没有回收处理; 记录不清; 文明生产没有达到标准。七、 交接班双方确认设备、工艺、工具、卫生、记录等项内容均符合交接班要求后,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交接班完毕,交班者方允许离开现场。八、 如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