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总务主任安全工作责任书 总务主任是学校校长的重要助手,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责任人。根据上级安全工作要求,学校校长(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与总务主任共同签订以下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学校责任 1、学校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对于有关校产公物的保管、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的设备、消防设备所需的经费给予充足的保障。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学校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的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力争及时消除。 3、当学校出现安全事故时,学校校长或学校主管领导、安全督导员应尽快到达现场,处理相关问题。 4、学校处理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时,要实事求是,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二、总务主任责任 5、对于校产、公物的保管(包括消防设备),一定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与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校产、公物的保管和保卫工作;经常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向校长报告,在征得校长批准后迅速组织消除。 6、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好学校保安人员的工作,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和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节假日要按上级的要求严密做好保卫工作。 7、对于各班、各部门有关安全设备维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