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燃料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提高料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凯迪生物质电厂现与料场站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如下: 第一条 总经理为所负责料场的安全责任人,并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所赋予安全职责。 第二条 建立安全生产小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规、运营公司有关安全、消防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料场内不发生人身伤亡、火灾事故。 第三条 总经理应定期、不定期地对本站工作员工进行安全活动,对进站从事务工人员、送料人员进行安全和防火知识教育、宣传,提高该站相关人员的安全和防火意识。 第四条 料场要制订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醒目的安全警示牌;明确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并由站长监督落实。 第五条 料场所有工作人员都要熟悉料场消防系统,要定期检查料场所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的完好性,对超过有效使用期、压力低于正常使用范围或已经损坏的灭火器更换、添加材料,确保完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