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房安全作业制度 一、非电气工作人员禁止随便进入变(配)电室,实.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须经安全教育后,在工作人员负责人指导下,方可进入设备区和参加指定的工作,对外单位派来支援和配合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由现场工作负贡人介绍现场电气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有关安全措施。 二、工作人员变(配)电室的一切行为应符合要求,如因违反要求而发生事故后果自负,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三、不得在变(配)电室内做与工作不相符的事。四、变(配)电室内应备有下列用具器材和备品: 1、各种安全用具,临时接地线,各种标示牌及其它常用工具。 2、常用的携带型仪表。 3、急救箱。 4、手电筒。 5、有效的消防器材。 6、熔丝管及熔丝。 7、各种瓷瓶瓷套管。 8、开关、隔离开关及负荷开关等。五、工作人员应每天对设备巡视,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重大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六、除巡视工作以外的工作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七、巡视工作可一人进行,但不准做与巡视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