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变更操作规范和流程图项目名称: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变更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经营许可范围审批类型: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审批对象: 鹿寨县行政区域内变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的单位。受理方式:承诺件法定办结时限:20 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即办材料预审时限:即办鹿寨县负责机构: 鹿寨县安监局审批依据: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 号)第十五条批发企业在批发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和注册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
2、关提出变更。批发企业变更经营许可范围、储存仓库地址和仓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审批条件:(一)变更单位名称的已办理营业执照变更;(二)变更主要负责人的1、已办理营业执照变更;2、拟变更的主要负责人具备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三)变更注册地址的已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四)变更经营许可范围的符合变更经营的品种、数量的安全条件的证明材料应交材料:(一)变更单位名称的:变更申请表;(二)变更主要负责人的1、变更申请表2、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资格证复印件。(三)变更注册地址的变更申请表;(四)变更
3、经营许可范围的符合变更经营的品种、数量的安全条件的证明材料审批流程及文本:见附件 审批收费:不收费办理地址:鹿寨县政务服务中心(鹿寨县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办理窗口: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772-6825578投诉电话:0772-6820300办理时间:窗口: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办公室: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服务窗口首席代表决定(变更经营品种、数量的由业务股提出办理意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服务窗口制作证书或决定
4、文件 (限 2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或决定文件 (限 1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申请人提出申请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服 务 窗口 对 申 请 当 场审查 作出 处 理附件 1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变更审批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即办)5附件 2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 请 书(填写式样)申请 变更 申请单位 (章)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申请日期: 受理日期: 6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烟花类 产品分级 B 级 C 级 D级 烟花类 产品分级B 级 C 级 D 级 爆竹类 产品分级 B 级 C 级 爆竹类 产品分级B 级 C 级 外包 立方米 外包 立方米申请经营范围限制存放量存药量 千克限制存放量存药量 千克零售点详细地址经济类型 销 售 额 万元联系电话 传 真单位网址 电子信 箱工商注册号 登记日期登记机关从业人数 人 安全管理人员 人原许可证编号申请意见本单位对以上情况和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变更手续。申请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