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了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质量、成本控制、安全、协作配合、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的指挥、协调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施工进度管理 项目经理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编排的进度计划施工,控制工程实际进度,及时发现计划和实际差异,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纠正,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1)施工进度计划的种类及编制分工,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对应。住宅小区、大型重点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特殊情况下应有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 (2)生产进度计划的编制是在中标后7日内,工程部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和签订的施工合同编制完成,并呈报工程计划综合部。月生产进度计划在每月25日前,工程依据生产进度计划和工程实际进度编制完成,呈报工程计划综合部。编制月生产进度计划不得突破总工期;编制生产进度计划时,要考虑各单位工程在规定工期内完成任务的可能性。月、旬作业计划是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的具体化。 (3)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满足合同工期(包括特殊情况下的上级指令)的要求,并保证均衡、连续施工。在合理确定施工顺序(含工序)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