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施工奖惩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 项目部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环水保管理,提高参建员工安全质量环保意识和责任心,规范施工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图纸施工,按照铁路工程的相关规范和标准施工,保障在受控状态下有效的进行,杜绝重大安全质量环水保事故发生,消除质量通病,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环水保等管理工作,奖优罚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隧道分部设立综合考评奖励基金,从产值总额中提取上限1%和过程检查处罚作为安全质量环水保等综合考评奖励基金。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隧道分部所属的路基、涵洞、隧道施工安全质量环水保等过程管理,适用于施工安全质量环水保管理和内业资料的管理等。本项目工程停工期间,或未开工、已完工的工点不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由隧道分部项目部总工牵头,安全质量环保部实施,隧道分部项目部所属各部门、各架子队队长有权依据本办法在各自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建议奖罚。 第五条 安全质量考核,以文件、安全质量环水保等过程管理问题处罚通知单为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