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了造就大批优秀的建设人才,提高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必须建立经常性的技术培训工作制度。 第二条 技术培训工作应当坚持政治思想教育与技术、业务培训相结合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应当从现有水平出发,干什么学什么,做到持之以恒,精益求精。 第三条 每个工人都要积极学政治、学技术、苦练基本功,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的规定的要求,并不断提高。 第三条 各级干部都要努力电力生产知识,学.电力建设技术和管理知识,参加生产劳动和管理实践,逐步成为本行业的内行。 第四条 各类技术人员和业务人员都要努力钻研技术业务,不断提高施工技术与管理业务水平。 第五条 各级领导部门应当加强对职工技术业务的组织领导,引导职工勤奋学.,刻苦钻研。要表扬那些勤于并作出贡献的人。对于那些不钻研技术业务,工作马虎凑合的人应当进行教育。 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六条 项目部应有一名领导负责培训工作,并设置专职或兼职培训工作人员处理项目部培训日常工作。班组的培训工作由班长负责。 第七条 项目部培训工作人员的职责是: 编报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