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现场设消防值班人员,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现场安全用火制度。 2、现场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适当减少防火距离。另外还要注意在防火间距中不准堆放易燃物。 3、现场应有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m。严禁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4、现场应设专用消防水管网,本配备消防栓,并沿建筑物高度设置消防竖管,并保证消防用水的需要,随施工进度接高,保证水枪射遍及建筑物的各部位。 5、现场临建设施、仓库、易燃料场和用火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消防器材设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6、安装使用电气设备时应注意以下防火要求: 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要接实接牢,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要立即修理。 存放易燃液体、可燃气瓶和电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