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保卫、健康体系及措施 23.1 消防措施 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xx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以及xx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等相关法规、通知执行。 (1) 加强领导,建立项目部、工区、班组三级防火责任制,明确职责。 (2) 加强对职工的防火教育,根除麻痹大意及侥幸心理。 (3) 与当地政府、消防部门及附近的居民加强联系,群策群力,共同防火。 (4) 重点部位如仓库、木工间配置相应消防器材,一般部位如宿舍、食堂等处设常规消防器材。 (5) 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器火灾。 (6)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7) 严格按有关规定安装线路及设备,用电设备都要安装地线,不合格的电气器材严禁使用。库房、油库严禁烟火,油库要安装避雷装置,备足防火器材。 (8) 在大风季节,应提高警惕,施工区杜绝明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