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防火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中心公共财产与人员安全及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心工作部署,特签定如下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 一、中心各处室(直属单位)具体负责本处室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并将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到全处每个工作人员,积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杜绝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各处室(直属单位)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上月工作情况,并布置下月消防安全工作,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三、各处室(直属单位)对所有员工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演练记录,全面提高本处室(直属单位)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自救能力。 四、各处室(直属单位)设立一个安全管理员,忠诚履职,每月对本部门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巡查,及时制止妨碍防火安全的行为,特别是在放长假之前应组织全面防火安全检查,确保长假期间安全无隐患。检查主要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