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检查制度 一、 巡视检查的一般规定 1、巡视检查时应注意安全距离:高压柜前0.6米,10KV及以下0.7米。不论高低压带电与否,值班员不准单独移开或超过遮栏及警戒线对设备进行任何操作和巡视。 2、巡视检查周期的规定 除交接班外;.变电室所有设备(包括变压器、电容器、开关柜等)一般每班至少巡视两次。 遇有特殊天气(如大风、暴雨、冰雹、雪、雾)时室外电器设备应进行特殊检查。 电器设备存在缺陷或过负荷时,至少每半小时巡视一次,直至设备正常。 对无人值班的高压配电室、各分厂变电室的正常巡视规定:厂高压配电室、铆焊分厂配变电室、热处理变电室、北宿舍生活用电变电室、水泵房每天巡视两次,上午巡视一次,下午巡视一次。对制氧分厂变电室,每周巡视一次(星期日下午)。设备有异常时应加强巡视。高压配电室接班后要进行认真巡视(由值长负责巡视)。 二、正常巡视检查内容 1、注油设备的油面位置应合格,油温正常,油色透明,截门、外壳、油面指示器等处清洁,无渗漏油现象。 2、所有瓷绝缘部分,无掉瓷、破碎、裂纹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