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古史料可以弥补文献的不足?人类发展的历史是极其漫长的,即便是从旧石器时代算起,也大约有 300 万年的历史; 而人类用文字记载的历史,也就是说有比较确切的资料可以证明的信史,就中国而言,大约是从公元前 17 世纪的商代开始的,距今不过 4000 年左右。从 300 万年前到 4000 年前,这么漫长的历史,除了通过神话传说获得一鳞半爪的模糊的认识之外,我们几乎一无所知。如吕氏春秋古乐篇载: “帝尧立,乃命质为乐。质乃效山林溪谷之音以歌。”山海经大荒西经载: “开( 夏后启) 上三嫔于天,得九辨九歌以下,开焉得始歌九招”等等。通过这些记载认识商以前的历史不仅模糊不清、无法得以考证,而且也是一种无奈。 可见,通过文字了解人类音乐的历史,其局限性不言而喻。而大量考古出土的音乐实物以及对它们所进行的科学研究,不仅改变了我们对史前音乐历史的了解主要依靠神话传说的尴尬局面,也改变了我们对史前音乐历史的认识。例如,1987 年,河南舞陽县贾湖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的 25 支骨笛,据碳 14 测定和树轮校正,距今约 8000-9000 年; 根据测音和实际的演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