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导读:抵抗权的含义。目前,我国行政法领域的抵抗权包括行政相对人抵抗权和公务员抵抗权。公务员,论抵抗权。关键词:抵抗权,公务员,行政相对人一、 抵抗权的含义抵抗权,本是西方政治和宪法意义上的一个专有概念,特指公民拥有的对于统治者以不正的法律侵害、压制其人权,于必要时可以对由国家法律所产生的义务,采取不服从以至反抗的权利。就其政治学基础而言,公民的抵抗权来源于天赋权利、社会契约论等自然法思想。抵抗权经历了“起源传播发展”的过程,并且大致可分为政治意义上的抵抗权、宪法上的抵抗权和行政法上的抵抗权几个层面。二、我国立法规定抵抗权的正当性对于我国立法是否要对抵抗权加以规定这一问题,学界尚有一定争议。笔者认为我国立法应当规定抵抗权,以下就规定抵抗权的正当性进行分析。(一) 公民享有抵抗权是当然的宪法性权利。论文写作,公务员。在民主国家,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国家权力应该在公民的控制之下,并成为为公民谋取幸福和利益的工具。论文写作,公务员。正如康德所说“, 人不是为国家而存在,恰恰相反,国家是为人而存在。论文写作,公务员。国家就是为人的手段,决没有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