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课程标准对语文课的要求中学语文课程标准倡导“探究性学习方式”。新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之一是“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满足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而语文教师在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方法的选择,评价方式的设计上,都应有助于这种学习方式的形成。因此,将探究性学习方式引入课堂教学之中,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鼓励和引导学生有所创见,才能真正提高学生的语文素质。与探究性学习方式有关的理论主要涉及两对概念,即“过程”与“结果”、“情境”与“形式”。从探究性事实的角度来说,“过程”是指学生为探索和发展知识所经历的过程,这一过程通常是在教师的组织和支持下进行的。“结果”则是指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所获得的知识、技能和态度,可以表现为多种不同的形式,如语言描述、行为表现、情感体验等。“情境”主要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面对的多种具体问题形式”则是指学生对获得学习结果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