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的十七届三中会会明确提出:要完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保持农村社会长期和谐稳定。近年来,山东省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地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构建离不开强有力的农村社会管理。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需要在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制度和机制等方面做出努力。关键词:新农村;农村社会管理;政府职能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强化农村社会管理,强调“坚持服务农民,依靠农民,完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农村社区建设,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在经济社会发展处在关键时期,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的客观要求。 一、山东在加强农村管理方面的成功探索 (一)五莲县:1 +4”农村民主管理模式 2007年以来,在五莲县委领导下,五莲县纪委牵头按照选举、分权、监督三位一体推进农村社会管理的思路,从优化农村权力治理结构人手,以民主监督为突破口,探索推行了“1 +4”农村社会管理模式(以下简称“1 +4”模式),1”即建立村级民主管理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监委会),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