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要从小学生抓起,这已是全社会的共识,也是国家明确提出的教育任务。但在目前,小学法制教育的现状明显不容乐观,问题的根源是多方面的,其中对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特点认识不清,对具体方法缺少探索和总结是重要原因。一、小学生心理的主要特点小学生年龄小,学习法律知识感到困难,对高度抽象和概括的法律规定不能很好的理解,这是由其心理特点决定的。第一,在感知方面,小学生的感知从无意性、情绪性逐渐向有意性、目的性发展,但总体水平较低;在记忆方面,意义识记逐渐发展,但机械记忆仍占主要地位;在思维方面,小学生的抽象逻辑思维水平逐渐提高,但仍具有相当程度的直观性,与直接和感性经验联系密切。尤其是低年级学生,在不能直接观察到事物的情况下,对某些概念进行概括会感到困难,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对事物的理解会逐步增强。第二,小学生注意力不稳定,注意的范围小,受兴趣和感情等影响较大;另外,小学生意志力较差,自制力不强,遇事容易冲动。第三,随着年龄增长,小学生情感日益丰富和稳定,道德情感有很发发展,越来越希望获得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