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一、行政许可1-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支取窗口申请受 理(当场)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完成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说明理由,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返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单位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审 查支取工作人员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1 个工作日)决 定 中心领导依法作出决定并出具预审意见(1 个工作日)依法公开送 达做出准予许
2、可决定,送达结果承办机构:住房公积金支取服务窗口服务电话: 2827996(市本级) 2805521(玉州管理部) 6223778(北流管理部) - 2 -5329920(容县管理部)8235513(博白管理部) 7220568(陆川管理部) 3779651(兴业管理部)监督电话: 2858501(综合科 )法定期限:3 个工作日承诺期限:2 个工作日 - 3 -二、行政确认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承办机构:住房公积金归集服务窗口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单位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归集窗口申请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说
3、明理由,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返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审 查中心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3 个工作日)受 理(1 个工作日)收到申请材料当日内完成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决 定 中心领导依法作出决定并出具预审意见(1 个工作日)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作出登记决定的,到住房公积金归集点办理建立住房公积金申请人送达通知申请人 依法公开- 4 -服务电话: 2827996(市本级) 2805521(玉州管理部) 6223778(北流管理部) 5329920(容县管理部)8235513(博白管理部) 7220568(陆川管理部) 3779651(兴业管理部)监督电话: 2858501(综合科 )法定期限: 5 个工作日承诺期限: 4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