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导读::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法律监督。影响了法律监督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其克服了监禁矫正模式的诸多弊端。社区矫正中检察监督模式的构建。关键词:社区矫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模式,构建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制度起源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的英、美等西方国家,作为一种社会化行刑方式,其克服了监禁矫正模式的诸多弊端,并反映了整个刑罚制度由肉刑到监禁刑再到非监禁刑的发展趋势。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对于规范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刑罚制度,积极推进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合理配置行刑资源,降低行刑成本,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检察监督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检察机关不仅仅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参与者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帮手,更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