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商业秘密的保护是企业取得竞争优势、充分保护企业价值的一个重要手段;而财务信息公开也是国家法律和资本市场的严格要求。因此,财务信息公开与商业秘密保护是一对不可忽视的矛盾。企业应考虑如何界定和把握两种看似矛盾的行为,以及如何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妥善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文章首先从概念和现有法规入手对两者进行界定,并分析了处理好两者关系的重要意义,提出了企业如何在商业秘密保护的前提下进行财务信息公开。论文关键词:商业秘密,财务信息,信用公开一、我国财务信息公开的现状财务信息主要是财务报告提供的各项资料。根据刑法第219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原则上说,公司没有披露其商业营业信息的义务,法律要求公司披露其商业秘密必须有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而且为避免侵犯公司利益,应通过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定,划清商业秘密信息和信息披露的界限。(一)信息披露不准确上市公司出于经营管理上的特殊目的,蓄意歪曲或不愿披露详细、真实的信息,外界投资者不能准确地判断公司的财务状况,使得公司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