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得到了快速增长,保证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成为当下和未来一段时间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使命。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6次会议上明确要求:“要健全质量监管体制,逐步建立以学位授予单位自我监督为主,国家和地区监督为辅,社会中介监督为补充的多层次学位授予质量监督体系。”要建立并完善学位授予质量监督体系,必须以研究生培养单位为研究和实践视角,构建研究生教育内外部和谐的质量保障机制,才能有效地保障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一、研究生教育内外部质量保障机制的内涵及相互关系按照系统论和协同论的观点,高校研究生教育作为一个系统,既有其内在的组成要素,同时也受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因此,高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可分为内外部两个组成部分。彭国甫、梁丽芝在其治理视野中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机制的完善一文中,界定了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机制,认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机制是指参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活动的各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从而发挥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功能的一个多层次、多结构的运行系统。笔者认为,高校研究生教育内部质量保障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