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500 型惰气发生装置安全操作规程 1. 该装置应安装在井下巷道符合下列条件的入风侧(1)巷道断面大于4 米2、直线长度大于15 米;(2)装置的工作场所要有独立的通风系统或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回风侧应留有排风孔),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应小于0.5%;(3)巷道的供风量应大于250 米3/分;(4)供水网路的能力必须大于15 米3/小时,潜水泵严禁放在有淤泥及脏物的水池中,以防堵塞水泵吸水口,至装置入口处的供水压力不得小于0.15兆帕;(5)要有与装置相应的660 伏或380 伏的30 千伏安的专用电源及其相应截面的三芯四线电缆;(6)机组定员为7 人,其中正、副司机各1人、供油工3 人、机组巡视工1 人、机动工1 人。机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并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操作时应佩戴氧气呼吸器及个人防护器具。 2. 井下安装时,应根据火区情况在装置烟道出口处营建严密的密闭墙,并在一侧设有过人的小门(反门)。 3. 装置应在地面运转5分钟、正常后方可入井。安装顺序为后退式,即烟道封闭门喷水段燃烧室(水套)喷油室风机水路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