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J133(C)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管理和使用KJ133(C)人员定位系统,充分发挥其在矿井安全生产动态管理过程中可靠的安全保障功能,创建本质安全型高产高效现代化矿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行业标准,结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使用KJ133(C)人员定位系统的生产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 第二条 使用KJ133(C)人员定位系统的生产单位对本单位区域内的系统设备、设施维护、升级和正常使用管理负全责。 第三条 加强人员定位系统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和人员,充分保证系统运行使用、维护。 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第二章 系统安装与维护 第四条 使用单位必须配备专业系统维护人员和硬件设施维修人员,维护定位系统软件运行正常,确保硬件设施无损坏。 (一)软件系统必须建立权限分级管理,一级为最高权限,具有一级权限的人员可对系统升级、更改、数据录入、授权控制、设备设施的增减有最终权限。二级权限可进行人员信息的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