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处副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安监处副处长是煤矿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的具体负责人。安监处副处长在安监处处长的领导下,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督促检查工作,安监处副处长必须熟练掌握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第一条 积极配合安监处长开展工作,在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二条 负责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第三条 根据实际情况经常分析煤矿的安全状况,向安监处长提出具体建议。第四条 参加由本处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第五条 按规定组织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质量大检查。第六条 参加对分管范围内各类事故的抢救处理和调查分析,并协助有关单位制定防范措施。第七条 负责对安监人员,特殊作业人员,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