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健环目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公司生产经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安健环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对安健环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实施对象是各厂站、项目及其负责人。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各部门、各厂站、项目得目标考核。第二章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原则第四条 实事求是。目标的制定、实施与调控,要与公司安健环体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相一致,要体现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原则。第五条 客观公正。目标的制定、分解和实施过程的监控、检查及考核、奖惩,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目标管理的激励作用。第六条 分级负责。安委会对各厂站、项目、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各厂站、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全面负责,各项目部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全面负责。第三章 目标管理体系第七条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即公司相关部门、各厂站、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