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环部部长安全职责 第一条、 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安全生产、环保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董事长(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条、 负责公司的具体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公司对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第三条、 参与拟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落实情况;第四条、 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安全培计划,并监督实施;第五条、 督促检查公司内的各类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第六条、 组织制定、修订违章违纪处罚规定,及时纠正“三违”现象;第七条、 遇到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或生产,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处理;第八条、 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推进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第九条、 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管理规程,负责动火等各项作业审核、审批,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作业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第十条、 组织公司从业人员及外协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培训考核并取证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