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上级一系列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形势,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董事长(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建立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制度。每月一、八、十六、二十三日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传达上级安全指示精神,分析当前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生产现场发现的重大疑难问题,由办公会集体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二)安全办公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主持(若总经理外出,由安全副总经理主持,依次类推),副总以上领导,各部室、工区主要负责人参加。 (三)安全办公会议主要任务及议题 1、由董事长(总经理)主持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指示,传达并落实上级安全会议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提出今后安全工作要求。 2、听取分管副总经理关于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