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地例会规定 1总则 1.1、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监理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并增强现场施工安全监理的工作能力,特制定安全监理工作例会规定。1.2、本规定规范了监理项目部内部安全监理工作例会和工程项目安全工作例会的组织、召开时间、会议主要议题与议程。2编制依据2.1国家电网项目部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73-20212.2国家电网项目部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90-20213安全工地例会的组织及召开时间3.1、监理项目部内部安全监理工作例会3.1.1、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并主持,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项目部其他所有人员都必须按时参加。3.1.2、监理项目部组建后,在开工前应召开一次例会,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项目部的安全监理规定等有关内容。3.1.3、安全监理工作月例会,每月定期召开一次。3.2、工程项目安全工地例会3.2.1、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并主持,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