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志和防护设备管理规定 1.0 公司生产作业场所涉及的安全标志、安全防护设施和工艺设备及管道标识 1.1 安全标志主要有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包括一般提示标志和消防设备提示标志) 1.2 安全防护设施主要有隔离防护栏杆(包括固定式和可移动式)、人行天桥、挡管架、响铃警告装置、监视装置等。 1.3 设备和管道标识包括公司内部所有工艺设备和管道的位号、材质、容积和主要介质等信息。 2.0 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采办和制作 2.1 生产作业场所或新建项目所需制作的安全标志与安全防护设施,由管理部负责根据相关安全要求提出,并负责组织采购。 2.2 采购的各种安全标志牌应符合GB 2894-2021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和GB 2893-2021安全色中的有关规定。 2.3 固定式防护栏杆的高度、材料、结构和标记应符合GB4053_3-199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移动式防护栏杆和人行天桥的结构、高度、材料等均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4 工艺设备和管道的标识、着色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