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一、目的 为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技能,增强其领导安全生产能力,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使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职责与分工 (一)安全环保部负责与外部各级安全教育培训机构联系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参加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及组织管理人员内部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相关资格证书的保管工作。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会同安全环保部做好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内容与要求 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资格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安全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2.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实行内部培训及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3.安全环保部根据上级培训计划,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月度安全培训分解计划